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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可以并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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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2-3 10:21
标题:
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可以并表吗?
问题:
秀强股份2016年年报显示教育学杂费及教育咨询服务收入6000多万元,根据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部分显示,2016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分别为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徐州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英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宇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全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10户,分别为湖州市吴兴区星汇半岛英伦幼儿园、芜湖市金贝贝幼儿园、台州经济开发区东京湾幼儿园、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英伦英伦凯亚城幼儿园、桐庐富春堂全能宝宝幼儿园、长沙市开福区科苑明星幼稚园、义乌市儿童乐园幼稚园、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国名城幼儿园、泗阳县玫苑幼儿园、徐州云龙区小牛津幼儿园。经查询,这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多是在民政部部门注册的,为非营利单位的收入、成本、资产可以并入合并报表吗?
chenyiwei:
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在法律形式上不得向举办人分配经营结余,但举办人仍可以通过租金、管理费、服务费等方式获取其绝大部分剩余可变回报,将大部分结余均转入举办人所有,因此仍可以纳入举办人的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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