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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在中国境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1-14 23:07
标题: 企业在中国境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在中国境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字 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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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因此,签订的购货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在合同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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