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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6-15 23:07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新钢股份:往期领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耗用材料未...
【上市公司税讯】新钢股份:往期领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耗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导致少缴增值税,被追缴增值税405万并处203万处罚
新钢股份(600782.SH)曾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往期领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耗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导致少缴增值税,被追缴增值税405万并处203万处罚。
《600782新钢股份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6.10.28】详细披露如下:
(19)根据新余市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8月8日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余国税处[2014]5号),新钢股份由于领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耗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等造成2012年少缴增值税4,053,625.8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追缴2012年少缴增值税4,053,625.85元,对少缴增值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予2,026,812.93元罚款。
原因:新钢股份由于领用原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耗用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导致少缴增值税。
整改情况及效果:按照税务征缴部门的规定,公司及时足额补缴了少缴税款,并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为了降低税收风险,公司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业务的学习,依法依规计税,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缴期限内及时足额上缴入库。
(20)根据新余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4年9月24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新余地税稽罚告[2014]38号),新钢股份因2011年-2012年度少缴房产税3,279,176.34元、印花税958,375.60元、车船税57,980.00元,少扣个人所得税1,361,769.84元,合计少缴税收5,657,301.78元;被处个人所得税罚款680,884.92元,房产税罚款1,639,588.17元,印花税罚款479,187.80元,车船税罚款28,990.00元,合计2,828,650.89元罚款。
原因:新钢股份税务管理人员测算依据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所致。
整改情况及效果:按照税务征缴部门的规定,公司及时足额补缴了少缴税款,并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为了降低税收风险,公司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业务的学习,依法依规计税缴税,在税务部门规定的征缴期限内及时足额上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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