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企业以房产对另一企业进行投资入股,该投资过程中涉及房屋权属的转移,是否需要缴...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6-21 23:35
标题: 企业以房产对另一企业进行投资入股,该投资过程中涉及房屋权属的转移,是否需要缴...

企业以房产对另一企业进行投资入股,该投资过程中涉及房屋权属的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字 体:【大 中 小】

  访问次数:183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在改制重组时以房产对另一企业进行投资入股,该房屋产权转移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http://pub.jsds.gov.cn/art/2018/6/7/art_3561_878002.html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