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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客户未付清全款前,所有权仍然归被审计单位所有的收入确认时点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6-29 10:56
标题: 在客户未付清全款前,所有权仍然归被审计单位所有的收入确认时点


问题:

目前审计遇到被审计单位与客户合同中约定:“商品销售给客户后,在客户未付清全款前,所有权仍然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另外客户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被审计单位有权收回并处置,已收到货款不再退回客户”。能否以该条款判断在收到全款后再确认营业收入,谢谢

13916077517:


我觉得此类条款是属于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但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的转移,而不是所有权本身。这些风险报酬主要包括减值风险、毁损的损失、产品增值或使用形成的经济利益,如果这些风险报酬在交付都已经转移,且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或实施控制,那就应该在交付时确认收入,而不是在所有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http://bbs.esnai.com/thread-5347773-1-1.html


chenyiwei:


应分清“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会计上的“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这两个概念。会计上影响收入确认的不是法律上的所有权,而是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的享有、转移和承担情况。

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时点也涉及到重大的专业判断,不能仅以其中某一点作为决定性因素来判断。转移法定所有权只是判断客户是否已经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考虑因素之一,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http://bbs.esna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14367&highlight=%CB%F9%D3%D0%C8%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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