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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筹划】个人红包5元内,扣缴税额1元以下全都不缴税,金三系统操作认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2 00:11
标题: 【筹划】个人红包5元内,扣缴税额1元以下全都不缴税,金三系统操作认吗
本帖最后由 欧凯财税 于 2019-2-26 19:42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于是有人策划方案如下,对于给个人的红包,都控制在税额1元以下,如果是发了10万个红包,岂不是都不用纳税吗?

且看看金三是不是可以操作呢?

问题一:

用新版网税系统申报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时,因为不是统一在综合通用申报表操作的。那应纳税额1元以下是指每张申报表的应纳税额1元以下都可以免征还是总的合计应纳税额小于1元才能免征?系统是否都可以实现自动减免?

答复:每张申报表应纳税额低于1元时,系统不会产生税款,此模式与金三优化版一致。

问题二:

实际应纳税额1元以下如何扣款?

答:浙江原个税系统中,1元免征是针对单位中的个人,不到1元税款是免征的;金三系统这个规则己经变更了,指单位本月的税款总额或滞纳金如果是在1元以下,是免征的,反馈结果是【申报成功,无需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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