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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合并或有对价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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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2 19:56
标题:
企业合并或有对价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资本公积?
问题:
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收购股权的或有对价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但是上市公司也存在将收到的或有对价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况。
上市公司的这种处理是否有依据呢?还是说存在不同的条件?
chenyiwei: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直接作为权益工具,满足确认条件时(一般为实际收到时)计入资本公积。
2、一般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或有对价在实现前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理论上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实务操作中计入营业外收入也很常见。
http://bbs.esnai.com/thread-534816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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