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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酒店自营商铺的处理,到底作为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12 09:45
标题: 酒店自营商铺的处理,到底作为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


问题:

如果在自建自营的酒店内建造了少量商铺对外出租,这部分商铺没有单独的产证,占整体建筑面积的比例也很小只有0.5%,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依据可以不做投资性房地产处理。


chenyiwe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本案例中没有单独产证,单独对外出售的可能性也很低,且对报表整体显著不重大,可以不单独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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