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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次验收,收入如何确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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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27 13:17
标题:
两次验收,收入如何确认的问题
问题:
背景:
企业属于汽车精密机械、机床及零部件、金属材料、刀具、夹具、金属模具、金属治具、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公司。
企业客户主要为整车厂以及整车厂-级分包商(比较强势),合约一般会约定设备制造完毕会验收,一般是两次验收, 初步验收是客户到企业工厂确认验收,确认没问题客户会签字(没盖章),然后企业将设备发到客户地点,付款进度一般是按照3个时点来确认:
1、合约签订会预付30%的款项;
2、初步验收会支付30%款项;
3、最终验收会支付剩余40%款项。
一般是按照 3个时点,只是每家客户情况付款比例不一-样。
公司客户比较强势,最终验收单一般会拖很长时间才会给到企业,有些最终验收单取得也非常困难。
问题1:收入确认时点?是按照最终验收单来确认收入?还是可以按照初步验收单来确认一部分收入、剩下的按照最终验收单来确认收入?
问题2:新老收入准则,在这方面的处理会有不同吗?
chenyiwei:
1、实务中对此类项目一般采用完工时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做法较多见。至于是在初验还是终验确认收入,取决于在初验完成后到通过终验这段时间内是否预计会有重大的整改完善的成本和工作量,以及通过初验但不通过终验的可能性有多大。就本案例情况而言,由于终验时的付款比例较高,因此需谨慎考虑是否只有在通过终验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以及是否收入金额才能可靠确定。
2、新收入准则下主要是考虑这种业务是否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个人更倾向于认为是在一个时点履行,主要因为:(1)履约过程中客户不能同步受益;(2)设备制造并非在客户的场地上进行,客户难以控制履约过程中的商品;(3)此类节点付款且客户强势的情况下,很难满足“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条件。
http://bbs.esnai.com/thread-53515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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