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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依顿电子: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为屏蔽保税进口物料在内外销售中...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28 19:10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依顿电子: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为屏蔽保税进口物料在内外销售中...
本帖最后由 欧凯财税 于 2018-7-28 19:12 编辑

【上市公司税讯】依顿电子: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为屏蔽保税进口物料在内外销售中混用引致海关监管风险,内销时由子公司进口本公司PCB产品并在国内销售


依顿电子(603328.SH)曾于2014年6月18日发布IPO招股书,披露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比例83%以上),在境内销售中,为屏蔽保税进口物料在内外销售中混用带来的海关监管风险,境内销售中,为屏蔽保税进口物料在内外销中混用引致海关监管风险,由子公司进口本公司PCB产品并在国内进行销售。“公司的境内销售通过控股子公司依顿多层进行,依顿多层直接与境内客户签订订单并发货收款。报告期内,依顿多层均未从事生产活动,其主要业务为进口本公司PCB产品并在国内进行销售。…保税方式进口的原材料必须用于外销,若公司在内、外销方面出现了混同生产、混用物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海关批准及补税的情况下,使用进口的保税物料生产了内销产品,则将触犯相关海关监管法律法规。……依顿多层全面停产后采用上述境内销售模式,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物料混用的问题。”

大力税手注:依顿电子系从事印制电路行业,主营业务为高精度、高密度双层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销售;据招股书披露,公司总体销售收入主要以出口为主,出口比例维持在83%以上。

《依顿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2014.6.18】详细披露如下: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4-06-18/603328_20140618_4.pdf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二)产品销售方式及渠道……

从合并角度看,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分为境内销售和出口销售。从母公司角度看,母公司生产的产品全部出口销售,其中包括直接出口和转厂出口。

(1)直接出口

直接出口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方式。公司目前的直接出口流程如下:

①公司直接与境外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

②公司按订单要求组织生产;

③公司生产完毕后报关出口,并向客户提供发票;

④依顿香港为公司在香港提供仓储、运输、交货等物流安排;

⑤公司收取货款,并依据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汇;部分境外客户支付的货款由依顿香港按订单的约定先行代收,依顿香港一般累积至200万美元左右后再支付予依顿科技,具体操作方式如下:依顿香港开具付款申请(收款方为依顿科技),然后交由依顿科技财务负责人审批,其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依顿香港支付予依顿科技。

在此流程中,依顿香港的职能是提供仓储、运输等物流服务和协助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进行直接出口时的出口报关价与向客户的销售价格完全一致。

(2)转厂出口

转厂出口,即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是指由一个企业将海关监管的货物,转移到另一海关监管企业,并向海关办理监管货物的转移手续。转厂出口涉及两个不同的受海关监管企业,买卖双方需同时向海关提出申报,其中转入方申报和办理进口手续,转出方申报和办理出口手续,货物不需要真正出口,而是直接由国内的一个厂商发送到另一个厂商的货物转移方式。根据海关的监管规定和统计口径,转厂出口视同出口。

对通过转厂出口的销售,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发货收款。报告期内,公司转厂出口的转出方出口报关价与转入方(客户)的进口报关价完全一致。按照目前海关监管方面的有关规定,在转厂出口方面的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因此交易双方都必须申报该次交易的实际价格。公司在转厂出口中作为转出方的出口报关价与转入方的进口报关价一致的情况是符合海关相关监管规定的。

(3)境内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内销售通过控股子公司依顿多层进行,依顿多层直接与境内客户签订订单并发货收款。报告期内,依顿多层均未从事生产活动,其主要业务为进口本公司PCB产品并在国内进行销售。公司的境内销售流程如下图所示:


①公司采取上述境内销售模式的必要性

根据海关监管的相关规定,公司外销产品的生产中若使用的是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则可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优惠政策,即在产品出口时退回原材料采购的全额增值税进项税、同时免缴所销售PCB产品的全额增值税销项税;若公司外销产品的生产中使用的是以保税方式进口的原材料,则上述原材料在进口时免征关税及增值税,同时需实行保税监管,应与国内采购的原材料分开仓储。使用保税方式进口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必须外销至境外或港澳台地区,若将上述保税进口物料用于生产内销PCB产品,海关将凭准予内销的批准文件,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

总而言之,根据海关相关监管规定,公司以保税方式进口的原材料必须用于外销,若公司在内、外销方面出现了混同生产、混用物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海关批准及补税的情况下,使用进口的保税物料生产了内销产品,则将触犯相关海关监管法律法规。

公司印刷线路板产品生产中所需的原材料类别及型号较多,海关监管物料中仅覆铜板、树脂布的物料编号即达数千种,在原材料的采购及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

若依顿多层与母公司仍保持原有生产模式,即依顿多层负责内销生产,母公司负责外销生产,同时二者同处一个生产厂区内,则公司无法完全屏蔽物料混用可能带来的海关监管风险。

而另一方面,若母公司同时负责外销及内销生产,则母公司必须对进口原材料及国内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分仓监管,在原材料领用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方面加以严格分离。这一方面会给公司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以及生产的计划、执行带来较大工作量,浪费人力、物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目前仅有一个厂区进行生产,若内销、外销均在一个厂区内进行,公司仍然无法完全屏蔽物料混用可能带来的海关监管风险。

依顿多层全面停产后采用上述境内销售模式,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物料混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的主管海关每年均至公司厂区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出现违反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也未对公司的上述境内销售模式提出过异议。

②公司采取上述境内销售模式的合理性

依顿多层在国内PCB市场运营了多年,积累了华为、中兴等诸多优质国内客户。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公司希望在完全屏蔽物料混用可能带来的海关监管风险的同时,也可以保留上述优质的国内客户、获取高附加值的国内订单。采取目前的境内销售模式则可以有效地满足这一要求。

在公司境内销售模式中,母公司的产品严格履行了海关报关程序出口至依顿创新,合同中的产品销售价格、出口数量与海关报关价格、数量完全一致;依顿多层从依顿创新的进口同样严格履行了海关报关进口程序,双方合同中的产品销售价格、进口数量与海关报关价格、数量完全一致。公司的上述境内销售模式不存在触犯海关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③公司在境内销售模式中定价方面的相关安排

由于依顿创新及依顿多层在境内销售流程中承担了出口、进口报关及相关物流的工作,产生部分费用,为弥补依顿创新及依顿多层在国内销售流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公司在境内销售定价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安排。

与对客户的最终销售价格相比,公司对依顿创新的销售价格进行了8%-12%的折让。依顿创新一般会在公司销售价格基础上加价3%销售给依顿多层,用于弥补其在报关、运输等相关环节的费用;依顿多层销售给终端客户销售价格和依顿创新销售给依顿多层之间的价差用于弥补其在报关、运输等相关环节的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境内销售时由母公司出口到依顿创新的出口报关价、依顿多层从依顿创新进口的进口报关价情况具体如下:


在上述国内销售模式中,公司销售给客户的最终价格与公司销售给依顿创新的价格及依顿创新销售给依顿多层的价格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该部分价差主要是为了弥补上述两家公司在货物运输、报关等过程中的费用,这是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而并非出于利润截留的目的。在依顿多层在国内的销售中,依顿多层最终在国内销售的价格与客户和依顿多层订立的国内销售订单价格完全一致;同时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金额。上述销售模式未违反海关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销售收入主要以出口为主,出口比例维持在83%以上。公司直接出口、转厂出口和境内销售的销售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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