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稽查政策回复】融资租赁企业租赁管理费适用税率问题,6还是17(16)%?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7-28 19:23
标题:
【稽查政策回复】融资租赁企业租赁管理费适用税率问题,6还是17(16)%?
【稽查政策回复】融资租赁企业租赁管理费适用税率问题,6还是17(16)%?
1.问题描述
部分融资租赁企业在起租时,会伴随租金收取一笔费用,名义上为咨询费、管理费、手续费等,实际为租赁的首付款或与租赁设备密切相关费用,上述费用是否作为价外费用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计征增值税。
2.政策部门回复
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收取的咨询费、管理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应核实企业是否提供了实质性的咨询等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在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时,随同租金收取的咨询费、管理费以及手续费,应当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一并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三只眼:该问题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5年度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小编其实是支持这个意见的,毕竟描述的是名义上的收费,但是如果真有呢?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68&aid=12236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