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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权益法下的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在控制后如何抵消及评估?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3 23:46
标题: 权益法下的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在控制后如何抵消及评估?


问题: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多次交易企业合并的处理:A公司原持有B公司20%股权,后来又增持80%,原来权益法核算下,A公司就销售产品给B公司,B公司购买的产品在合并日没有全部销售给第三方,那编制合并日的合并报表算B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时(当时没有做评估报告,因为固定无形比较少)需要把B公司账面净资产减掉B公司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吗?


chenyiwei:

在购买日,被购买方B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原先购自A的存货)应按当日公允价值计量并纳入A的合并报表,所以原先的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在购买日已经实现,后续在合并报表中无需继续抵销处理,但这部分存货后续对外销售时,在A的合并报表层面体现的销售成本应为其购买日公允价值。

如果存货增值不大,故以其账面价值模拟购买日公允价值的,则该标的存货在B的账面价值应不扣减原先的未实现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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