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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验资截止日的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3 23:59
标题: 验资截止日的确定


问题:

企业定增,其公告缴款日为8.5-8.7,但实际投资款均于8.5进入,而因其他原因8.8需出具验资报告。请问,银行函证截止日是8.5还是8.7?验资基准日该如何选择

chenyiwei:

考虑相关协议、公告中是否约定投资人在缴款期限届满前能够撤销认购和收回已缴纳的出资款。如果有此约定,则意味着直到期满(7日)才符合确认实收资本的条件,这时验资截止日应为7日;如果5日缴款完毕后即不可撤回的,则在5日已经缴款完毕的情况下,可以以5日作为验资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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