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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购公司根据业绩对赌分期支付款项,是否影响购买日的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6 23:27
标题: 收购公司根据业绩对赌分期支付款项,是否影响购买日的确定?


问题: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作价1亿元,2018年6月26日完成资产过户支付40%,并获得相应控制权(董事会改选等)。根据准则控制后即可纳入合并范围,无需一定要求支付对价超过50%。
未来业绩对赌3年,每年完成后支付20%,三年后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

问题:这种业绩对赌分期支付情况,是否会被怀疑,影响了日后的可变回报,从而延迟确认购买日,会延迟到第一年完成业绩后支付20%款项那个时点。那个时点已经支付了超过50%的款项了。


chenyiwei:


业绩对赌分期支付收购款,属于或有对价安排(可以理解为依据日后业绩实现情况确定的补偿款与尚未支付的收购款直接对冲后按净额结算),一般不影响购买日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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