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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陈版一个关于处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12 21:12
标题: 请教陈版一个关于处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处理
本帖最后由 欧凯财税 于 2018-8-12 21:14 编辑

问题:

请教陈版:

我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其中存货有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合并层面之前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假设按照子公司账面净资产评价转让的话,合并层面还是会确认出处置收益出来,因为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实现了,那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通过所得税费用转回了。

那如果我是业务合并进来一个子公司,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未来处置时,这块递延所得税负债是通过处置收益转回还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费用转回呢?

个人觉得还是通过所得税费用转回,它与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有点不一样,毕竟后者是子公司资产负债进入了合并报表之后才出来,压根不是合并时子公司账上带入的。但是这个递延所得税负债虽然是因为合并过程而产生的,但是它确实在计算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的一个抵减项,相当于把子公司的报表按照公允价值调整之后,确认出一块了一块递延所得负债,然后再把调整之后的子公司买进来,感觉又有点像合并时子公司账上带入的。所以想陈老师解答一下。



chenyiwei:

应通过处置收益转回。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该子公司自身的可辨认净资产的组成部分,所以是纳入合并报表层面处置损益计算的。另外,内部交易(顺流)损益通过处置子公司实现,其损益影响也是通过投资收益确认的。

http://bbs.esnai.com/thread-53535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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