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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并报表层面是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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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15 11:12
标题:
合并报表层面是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的问题
问题:
A是母公司,B是子公司,内部债权债务为100.合并报表层面为:
借:应付账款100
贷:应收账款100
个别报表中,应收应付的账面价值为100,计税基础也为100,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合并报表中,应收应付的账面价值为0,计税基础应该仍为100,此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需要在合并层面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之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细想起来,总觉得这个结论怪怪的。请陈版指教!
chenyiwei:
不需要在合并报表层面就内部往来的抵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此时会同时产生金额相同的一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者的影响可以互相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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