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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售给子公司电解铝产能入账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15 14:54
标题: 出售给子公司电解铝产能入账问题


问题:

如题,我公司目前将部分电解铝产能指标转让给下属子公司,目前的处理为母公司个别报表将零成本的电解铝产能转让价款全部列入损益,子公司个别报表将产能列入无形资产。但现在的问题是,在合并层面已经将损益和无形资产全部抵消,由于这产能指标作为无形资产,无法得到摊销年限和净残值,此后每年亦无法还原收益,请大神指导此问题怎么解决?电解铝产能能否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chenyiwei:

该产能指标不符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关于金融资产的定义,因为其标的不是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或者其他金融资产。但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可以单独转让,且来源于法定权利),在未来可为子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子公司可以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建议摊销年限不超过子公司的电解铝项目的主体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合并报表层面对该项买卖产能指标的交易予以抵销处理。合并报表层面不体现该项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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