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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银行借款相关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银行,是否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平均摊销?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8-28 19:20
标题: 与银行借款相关的费用,一次性支付给银行,是否可以在借款期限内平均摊销?

问:与银行借款相关的费用,在借款合同里有相关条款规定,一次性支付给银行,这种情况下,这笔费用可以计入到长期待摊费用,在借款期限内平均摊销吗?

答:此类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一条关于“交易费用”定义的,应计入相关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即放在“利息调整”的借方, 在负债存续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作为对各期利息支出的调整。期限在一年内或者金 额较小的,也可以简化为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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