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投产的一个煤矿,由于当煤炭形势很好,煤矸石也可以正常销售(一些热电厂和一些小锅炉使用)且销售量也大,形成的煤矸石库存也很小,所以在进行成本核算时,视同煤矸石为煤炭的副产品,按每吨30元的固定价格进行成本分配。2010年以后,煤炭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煤矸石销售量逐年减少,现在已基本上很少销售了,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拟将煤矸石视同废品,不再对煤矸石进行成本分配。 请教陈版和各位老师,该种成本分配的变化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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