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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并购标的是否需要做评估?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9-4 15:53
标题: 并购标的是否需要做评估?

并购标的是否需要做评估?


问题:

陈版好,我公司欲收购一出版公司。此出版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主要为库存图书,并有少量的版权著作权,但是所有的版权著作权当期费用化处理,都没有著作权证,著作权的价值不高。我方考虑到评估后对可辨认净资产的增值空间不大,存货评估后的结果很可能减值,反而使商誉变大。该收购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而且与券商沟通以后在信息披露方面不需要做评估。请问陈版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是否还需要做资产评估?

chenyiwei:

如果构成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则应当在购买日进行“购买对价分摊”的评估,这与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无关,只是会计处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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