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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厦门税务】再问印花税税款所属期 2018.11.3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8-11-7 20:12
标题: 【厦门税务】再问印花税税款所属期 2018.11.3

标题 再问印花税税款所属期

http://wsbsfwt2.xmtax.gov.cn:1080/dwfw/user/msgboard_detail.do?msg_id=00000000146925

内容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1、新成立企业,当年度有到资的,在什么时候申报?税款所属期选择几月份?2、要注销企业,当年有到资的,在什么时候申报?税款所属期选择几月份?

姓名 2 提问时间 2018-11-03 20:05:56.0

咨询类别 印花税

答复内容 您好!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1、新成立企业,在启用新帐时缴纳印花税,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要注销企业,当年有到资的,在注销清算前结清税款,税款所属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财产和行为税处)

答复人 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 2018-11-06 16:29:58.0

咨询问题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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