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皖政办〔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3-2 11:30
标题:
【皖政办〔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
【皖政办〔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9.2.13
成文日期: 2019年1月31日
发文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13日
标 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9〕2号
http://xxgk.ah.gov.cn/UserData/DocHtml/731/2019/2/13/102235197373.html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减轻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税收负担,改善生活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五条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其应减免的个人所得税,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范围内实行限额减免。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减免税额。
二、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1日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630&aid=13517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