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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徐揭秘:职工食堂哪些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9-12 23:50
标题: 老徐揭秘:职工食堂哪些事

老徐揭秘:职工食堂哪些事

徐英明 / 2017-09-11 272 0 文字 大 正常 小

标签:食堂 税法解读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不同企业规模,职工食堂的运营模式也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体现对员工的关怀,解决员工的午餐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设自己的职工食堂,不同企业规模,职工食堂的运营模式也存在较大差异。作为财务人,我们不关注美味,我们只关注食堂的费用归集和税务处理。下面笔者带你一起梳理常见的几种职工食堂情形。

1.企业自建食堂,作为企业一个内设部门,只为企业员工提供统一午餐。

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自办职工开支的一切费用都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员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自建食堂,委托其他餐饮公司运营,为企业员工提供统一午餐。

员工的就餐费用由企业根据员工的实际就餐次数与餐饮公司进行结算,餐饮公司为企业开具发票。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员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企业自建食堂,委托其他餐饮公司运营。企业按月按标准向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支付给餐饮公司。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员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4.企业未建食堂,委托其他餐饮公司统一送餐。员工的就餐费用由企业根据员工的实际就餐次数与餐饮公司进行结算,餐饮公司为企业开具发票。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员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http://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1709/162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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