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贵州女出纳挪用286万用于消费获刑8年半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3-25 00:04
标题: 贵州女出纳挪用286万用于消费获刑8年半

贵州女出纳挪用286万用于消费获刑8年半

来源:贵阳晚报   发布时间:2019-03-23  作者:袁苏梅 张仁东   编辑:lucy93


      
核心提示:谢玲玲利用其担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纳员的便利,以提取备用金、劳务费等公务开支为名,先后64次提取该挪用公款28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

原标题:女出纳挪用286万公款用于消费获刑8年半

3月20日上午,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贵龙经开公司出纳员谢玲玲挪用公款一案,并当庭作出有罪判决——因挪用28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

起诉书指控,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谢玲玲利用其担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纳员的便利,以提取备用金、劳务费等公务开支为名,先后64次提取该公司账户286万元,用于打麻将、购买彩票、个人消费等,挪用的286万元尚未退还,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龙里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龙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谢玲玲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责令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次日起30日内向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286万元,作案工具印章2枚,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当日,龙里县人民法院还根据该案违纪违法的特点,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组织全县20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http://news.esnai.com/2019/0323/187517.shtml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