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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蔚蓝生物:往期采购药材取得了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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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4-13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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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蔚蓝生物:往期采购药材取得了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
【上市公司税讯】蔚蓝生物:往期采购药材取得了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局以虚开补征条款追缴税款4.6万元、并处罚2.3万元(偷税认定)
蔚蓝生物(603739.SH)曾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招股意向书附录,披露公司曾于2014年8月自西丰县盛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紫锥菊、牛至等药材,并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2017年5月10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征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行人被要求补缴税款46,017.70元,并处以罚款23,008.85元的行政处罚。
《603739蔚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2018.12.24】详细披露如下: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35525&stockCode=603739&announcementId=1205685657&announcementTime=2018-12-24
十七、对原《法律意见》、原《律师工作报告》“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之“(一)发行人的情况”补充调整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下列行政处罚:
2017年5月10日,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发行人下发青国税稽罚[2017]7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青国税稽处[2017]13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发行人于2014年8月自西丰县盛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紫锥菊、牛至等药材,并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征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行人被要求补缴税款46,017.70元,并处以罚款23,008.85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青岛市城阳国家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章记录。本所律师认为,受到前述行政处罚后,发行人已经依法缴纳罚款,且主管机关已出具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章记录的证明,因此前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发行人的合法存续,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本所律师的核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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