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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BOT金融资产模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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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9-13 22:56
标题:
BOT金融资产模型理解
在“金融资产模式”下,建议以建造阶段发生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加上适当的建造合同毛利(同类或类似建设项目的市场毛利水平,如果难以确定的,可以确定为零)作为未来金融资产模式下长期应收款的现值。因为未来合同约定的每期固定(或保底)收款金额中不仅包含了对建造成本和建造期间合理毛利、融资利息的回收,也包含了后续运营期间的日常运营收入,还可能包含了对后续运营期间需定期进行的大修理、设备更新重置等支出的补偿,因此在建设期结束时,不能将合同约定的全部应收款项全部予以折现确认,而是只能确认未来应收款项中对应于已提供的建造服务的部分(含建造成本和建设期毛利),以及对应的融资利息部分的折现值,即等于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或成本的部分。
运营期内每期收款中对应于已提供的建造服务的部分=建造合同的公允价值或成本/年金现值系数。其中的折现率可参考项目组所引用的中特水务案例中的折现率确定原则。(该金额即为项目组提问中所指的“每月‘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的金额”)
运营期内每期收款中对应于后续运营服务的部分=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每期收款金额-运营期内每期收款中对应于已提供的建造服务的部分。
主要会计处理:
(1)建设期间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借:长期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或其他适当方法,完工时累计金额=建造合同的总成本或公允价值)
(2)建设期间结转建造合同成本: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假设按已发生的成本直接结转营业成本)
(3)后续确认长期应收款的利息收入:借:长期应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
(4)确认日常运营服务的收入(运营期内每期收款中对应于后续运营服务的部分)和结转运营成本: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5)运营期内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贷:应收账款
(6)运营期内就需定期承担的大修理、设备更新重置等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假设此类服务不另外收费):借:营业成本,贷:预计负债(金额=预计需定期发生的大修理、设备更新重置等支出金额/年金终值系数)
(7)期末就预计负债确认利息支出:借:财务费用,贷:预计负债
(8)进行设备大修理和更新重置时:借:预计负债,贷: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
如果是单纯的金融资产模式而不是“金融资产+无形资产混合模式”,且每年收款金额相同,则可以认为每年确认的运营收入是一样的。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取得一项金融资产模式的BOT项目,则该金融资产应于购买日按当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重新测算实际利率,按该实际利率在剩余期限内确认利息收入。这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被购买方只能自购买日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原则是一致的。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9-13 22:57
金融资产不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如果不采用建造合同核算方法,则这部分利息支出只能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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