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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营口港:2018年自查补缴临建房等房产税,产生滞纳金支出104.38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5-10 12:31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营口港:2018年自查补缴临建房等房产税,产生滞纳金支出104.38万元
【上市公司税讯】营口港:2018年自查补缴临建房等房产税,产生滞纳金支出104.38万元
营口港(600317.SH)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2018年度罚款及滞纳金发生额104.38万元,系公司通过自查后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临建房等房产税而产生的滞纳金,无罚款支出。
10.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度营业外支出发生额为6,442.51万元,上期发生额为946.92万元,增长幅度较大。其中,赔款、罚款及滞纳金、赔款损失2018年度发生额分别为123.43万元、104.38万元和5,888.7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3年赔款、罚款及滞纳金、赔款损失的具体形成原因、相关业务背景、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前期已预提相关费用;(2)本期赔款损失大幅增加涉及的事项是否具有持续性,详细说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3)为消除上述事项的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列示近3年赔款、罚款及滞纳金、赔款损失的具体形成原因、相关业务背景、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前期已预提相关费用;
1)公司近3年赔款、罚款及滞纳金列示如下:
……
②罚款及滞纳金
公司2018年度罚款及滞纳金发生额104.38万元,系公司通过自查后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临建房等房产税而产生的滞纳金,无罚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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