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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场站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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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9-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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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场站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城市公交场站用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四、符合上述免税条件的单位,须持相关文件及用地情况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五、本通知
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l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城市公交场站用地,
经主管局备案后
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免征优惠。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http://pub.jsds.gov.cn/art/2017/9/14/art_3561_856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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