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大冶特钢:重组标的之特钢子公司因往期漏报营业税事项,2018年被...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6-6 23:12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大冶特钢:重组标的之特钢子公司因往期漏报营业税事项,2018年被...

【上市公司税讯】大冶特钢:重组标的之特钢子公司因往期漏报营业税事项,2018年被稽查处罚8.21万元


大冶特钢(000708.SZ)于2019年4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收购标的兴澄特钢子公司涉税两项处罚情况:1)、靖江特钢因营业税漏报,2018年7月25日被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泰税稽罚[2018]6号罚款82,061.85元。2)、铜陵特材因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017年10月9日被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铜地税稽罚[2017]16号罚款61,442元。

大力税手注:本次交易标的为兴澄特钢 86.50%股权,大冶特钢拟以发行股份形式购买泰富投资、江阴信泰、江阴冶泰、江阴扬泰、江阴青泰及江阴信富合计持有的兴澄特钢 86.50%股权。

《000708大冶特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2019.4.13】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708&stockCode=000708&announcementId=1206015538&announcementTime=2019-04-13

(三)行政处罚事项

兴澄特钢及其子公司近两年内受到的罚款金额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共计35项,具体情况如下:

......


……就上述2项税务部门处罚,相关公司均已按时缴清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上述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较小的情形,且上述税务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较小的情形均已按时缴清罚款,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4210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