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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广田集团:两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收到原实际控制人现金补偿共2500...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6-22 00:45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广田集团:两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收到原实际控制人现金补偿共2500...

【上市公司税讯】广田集团:两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收到原实际控制人现金补偿共2500万元,另分别以1元受让额外股份方式(依照公允价确认),2018年共计确认对赌补偿营业外收入6827.92万元,年审会计师认为: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广田集团(002482.OC)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度两家收购之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收到其原实际控制人支付的两笔业绩对赌补偿款共计现金2500万元,另外分别以1元受让额外股份方式(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共计确认2018年营业外收入6827.92万元(对赌业绩补偿),年审会计师认为: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凭证,分析其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分析其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对赌项目

协议约定

核算

2018年确认营业外收入额(万元)

收到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对赌补偿款

与原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以及《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本期广田方特原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广田方特9%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金额为3,563.46万元,同时向公司支付400万元,合计金额3,963.4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3,963.46

收到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对赌补偿款

原实际控制人陆宁于承诺期内因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陆宁支付南京柏森2,100万元以及因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不再支付的1,992.08万元应付股利,合计金额4,092.08万元,根据公司对南京柏森的持股比例确认2,864.4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上年发生数系收到南京柏森原实际控制人陆宁于承诺期内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陆宁将其持有南京柏森10%股权以1元转让给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461.70万元。

营业外收入

2,864.46


资料来源:2018年年报、大力税手整理

《002482广田集团2018年年度报告》【2019.4.20】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4775&stockCode=002482&announcementId=1206062445&announcementTime=2019-04-20


其他说明:

注1:

1)本年发生数系收到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柏森)原实际控制人陆宁于承诺期内因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陆宁支付南京柏森2,100万元以及因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不再支付的1,992.08万元应付股利,合计金额4,092.08万元,根据公司对南京柏森的持股比例确认2,864.4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上年发生数系收到南京柏森原实际控制人陆宁于承诺期内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陆宁将其持有南京柏森10%股权以1元转让给公司,确认营业外收入1,461.70万元。

2)公司与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原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以及《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本期广田方特原实际控制人将其持有广田方特9%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金额为3,563.46万元,同时向公司支付400万元,合计金额3,963.4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

《002482广田集团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之核查意见》【2019.6.2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14775&stockCode=002482&announcementId=1206374589&announcementTime=2019-06-21

问题10、报告期内,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金额为7,679.83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的具体性质,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合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2018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相关项目

计入会计科目

金额

收到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对赌补偿款

营业外收入

3,963.46

收到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对赌补偿款

营业外收入

2,864.46

应收账款证券化3期公允价值调整产生的转让收益

营业外收入

264.22

收到的工程违约金

营业外收入

1,203.01

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税务稽查产生的补缴营业税和附加税滞纳金支出

营业外支出

-593.89

其他对外捐赠、罚款等支出

营业外支出

-21.43

合计


7,679.83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准则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正确账务处理并列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核查意见】我们核查了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凭证,分析其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分析其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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