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请问深圳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要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7-4 18:16
标题: 请问深圳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要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请问深圳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要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19-07-02 11:23浏览量:101打 印| A+| A-
您好,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本市跨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和建筑服务无需增值税预缴申报。
http://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gzcy_nszx_zxrd/201907/741aacb632234de8be97de4b282ef5f2.shtml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
Powered by Discuz! X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