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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金税讯】信达鑫安:二季报披露所投证券违规处罚——平安银行因以贷款资金转存...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7-27 09:28
标题: 【基金税讯】信达鑫安:二季报披露所投证券违规处罚——平安银行因以贷款资金转存...

【基金税讯】信达鑫安:二季报披露所投证券违规处罚——平安银行因以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项,被大连银监局处罚40万元

信达澳银鑫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信达鑫安、代码:166105)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二季报,披露所投资的平银转债(127010)被监管单位立案调查,平安银行2018年度受银监局及人行处罚4笔共1260.81万元,其中以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事项,被大连银监局处罚40万元。事项梳理如下:

处罚单位(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金额(措施)
大连银监局
2018年2月7日,针对平安银行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40万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2019年3月18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向基金投资者公开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花园广场支行基金销售人员在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中,存在未经投资者允许,擅自代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情况。
行政监管措施
天津银监局
2018年6月28日,针对平安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罚款人民币50万元。
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18年3月14日,针对平安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1030.8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140万元
罚款合计
1260.81万元

《166105 信达鑫安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2019.7.19】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00041&stockCode=166105&announcementId=1206460045&announcementTime=2019-07-19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1)平银转债(127010)

2019年3月18日平安银行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未向基金投资者公开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花园广场支行基金销售人员在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中,存在未经投资者允许,擅自代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情况。"2018年2月7日,大连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款资金转存款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在他行贴现,贴现资金回流转存款质押重复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事实,对平安银行处以人民币四十万元行政罚款。2018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2018年6月28日,天津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罚款人民币50万元。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罚款人民币140万元。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该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内部控制的不完善,已经着手进行积极整改。经审慎分析,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的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2)拓邦转债(128058)

2018年9月7日披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笋岗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持报关单向深圳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带接头电线'等货物,于8月17日被查验发现六项商品实际重量与申报不符,申报不实行为造成漏缴税款合计8,765.29元。"2018年9月25日披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机场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报关单申报价格与发票价格不符,涉嫌进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对公司处罚款6,200元;报关单原产地申报不实,对公司予以警告处罚;五个报关单漏报中港运输运保杂费,对公司处罚款200元。"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充分认识到了内部控制的不完善,已经着手进行积极整改,且罚款金额较小。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的经营和价值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平银转债(127010)、拓邦转债(128058)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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