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白银有色:有色金属产业链上多个主体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9-7 00:06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白银有色:有色金属产业链上多个主体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上市公司税讯】白银有色:有色金属产业链上多个主体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白银有色(601212.SH)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多个主体享受的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其中,关于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税收优惠梳理如下:

适用主体

业务

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税收优惠

公司及子公司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黄金和黄金伴砂(含伴生金)

根据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的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伴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备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黄金及伴生金生产销售业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铜精矿

根据财税〔2015〕78号,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铜精矿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2015年11月4日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备案,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8】117号、国税函【2009】185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铜精矿粉、铁精矿粉、硫精矿粉、二氧化硅精矿粉、碳酸锌精矿粉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21日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备案,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2013年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铁路运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的规定,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备案,子公司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力税手注:

白银有色系有色金属企业,主营业务为铜、铅、锌、金、银等多种有色金属及贵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及贸易,业务覆盖有色金属勘探、采矿、选矿、冶炼、加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涉及国内、国外等多个地区。其中,国内拥有 16 座矿山,位于甘肃、新疆、陕西、西藏等资源储量丰富的省份和地区,拥有 16 个采矿权、3 个探矿权。

《601212白银有色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8.30】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7220&stockCode=601212&announcementId=1206731733&announcementTime=2019-08-30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2号)、《甘肃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国税函【2012】92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和子公司甘肃红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白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2-2020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铜精矿粉、铁精矿粉、硫精矿粉、二氧化硅精矿粉、碳酸锌精矿粉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21日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备案,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2013年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根据国家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国科发火[2008]172、362号文件相关规定,国税函(2008)985号,国税函(2009)203号文件相关规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2014年1月7日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学技术厅、财政厅通过《关于发布甘肃省2013年通过认定(复审)及更名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甘科高[2014]1号)文件,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税务局审核备案,子公司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第一条的规定,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和黄金伴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经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备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黄金及伴生金生产销售业务享受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5)根据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及2008年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48号《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的规定,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地方税务局批准备案,子公司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文件,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铜精矿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2015年11月4日经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备案,白银有色渣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http://www.dlsstax.com/index.php?m=Index&c=Content&a=index&cid=82&aid=14675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