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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个税下直播行业的税务风暴——网红主播个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0-13 22:46
标题: 新个税下直播行业的税务风暴——网红主播个税

新个税下直播行业的税务风暴——网红主播个税


作为新生产业,直播在过去的三年间赚足了眼球,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年轻人加入主播大军,以直播作为谋生的手段。有统计数据指数显示,某直播平台前30名头部主播的月总收入就高达几千万元,收入之高令人瞠目结舌,其个税也可谓惊人!

当前,主播和直播平台一般有三种合作方式:

一、有的主播是和平台直接签约;
二、是平台和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来协调主播来进行直播;
三、则是普通人直接使用直播软件进行直播。


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一般都是和平台直接签约,此时主播获得的收入则为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照3%到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

比如A网红当月收入10万,平台按照国家个税征收税率来发放,该网红应该要扣掉45%,即是要扣掉29920元,最后网红到手的钱只有70080元。

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我国今后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体系,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四项被列入综合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我们首先就要判定好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和交易安排:

情况一:如果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工资薪金税目征税,那么平台公司应该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

情况二: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主播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那么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平台公司将会按照三级的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主播为平台提供其他类型的服务,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下,主播从平台或用户处取得所得还可能被认定为捐赠所得、肖像权许可使用所得等。  

对于主播来说,除打赏收入外,平台可能获得广告收入、电商引流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知识付费收入、会员费收入等,一般情况下,这类收入平台还会与主播之间进行分成除此之外,平台还可能向签约主播支付签约费,主播也可能借助平台的引流,促进其在其他电商平台个人网店的销售收入,所以如何确定平台与主播之间的关系成为个体最终实际税负的核心要点,也是主播个体们进行税务规划的起点。

直播平台大多都不会与主播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入场时签订一个格式条款,确定一个直接的权利义务即可,也不向主播支付社保,简单来看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对于平台来说,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发放主体需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平台应首当其冲规范自身财税问题。

如果主播们没有按照上述模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会有什么风险呢?

金税三期首次将自然人身份证号作为纳税人识别号单独管理,这个号码将会作为媒介与外部门与外部门信息共享,共享来的信息设立“一人式”数据归集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如果系统预警个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征管法的要求,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直播平台:若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涉税犯罪,还需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娱乐圈是如何来节税呢?成立个人工作室!


很多明星都开独立工作室!其实个人工作室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要成立自己的独资企业呢?因为税率不同!个人所得税是七级累进税率:而成立独资企业后,计算就按照五级累进税率表:这样缴纳的税有多大的差别呢?

那么,如果你改变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而是给A某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公司的名义和原有的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时核定税率为10%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财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省了一道税,税负较低;大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准确核算利润,税务局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节约了用人成本。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0-13 22:49
主播行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作为近几年大热的直播行业,新个税法的来临,对其影响有什么呢?今天跟大家聊一聊,主播们的“税事”:

1、网红主播怎么缴个税?
2、新个税法下会面临哪些税务风险;
3、主播及直播平台该如何应对……  

网红主播行业的崛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娱乐,当然对于这一新兴行业,要了解企业的管理与财务处理,因为不管是刚刚进入直播圈的黑马,还是未来的独角兽,都对一根无形的红线谈之色变——税收,这是纳税人的责任,责无旁贷。那么网红的税收又该如何规划?


新个税法下 主播及平台的涉税风险

据业内人士分析,现在的直播平台大多都不会与主播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一个格式条款,确定一个直接的权利义务即可,也不向主播支付社保,简单来看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对于平台来说,新个税法明确规定发放主体需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平台应首当其冲规范自身税务问题。


如果是劳务费用,那么平台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因此对主播来说,这笔个税到底由主播个人自行申报个税还是平台代扣代缴,成了主播行业一大问题。如果主播们没有按照上述方式自行缴纳个税,会有什么风险呢?

金税三期首次将自然人身份证号作为纳税人识别号单独管理,如果系统预警个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征管法的要求:

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直播平台:若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涉税犯罪,还需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网红主播们的缴税方式变化  从分类征税到综合累计预扣

当前主播挣钱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和平台签约来进行直播。

2019年前,具体的缴税方式也很简单,和平台直接签约的主播,其收入被划为“工资薪金”所得,需按照3%-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就是我们和普通上班族一样。另外“打赏所得”是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要缴20%的个税。

但在新个税法下(2019年1月1日后),主播收入就需要综合征税了

新个税法明确了我国今后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体系,也就是说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四项被列入综合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具体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则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平台公司需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情况二: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主播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那么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平台公司将会按照三级的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劳务报酬收入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主播为平台提供其他类型的服务,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下,主播从平台或用户处取得所得还可能被认定为捐赠所得、肖像权许可使用所得等。

那么主播的收入到底应该怎么筹划?让我们来详细分析说明一下。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税率5%-45%),个税免征额3500元。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利润的基础上按照个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5%-35%。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14750

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20%
建筑、房地产
7%-20%
饮食服务业
7%-25%
娱乐业
20%-40%
其他行业
10%-30%
应税所得率表

二、网红主播行业案例分享

1、案例背景

张小姐是某直播平台(公司A)的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指派平台与张小姐约定佣金为500万。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前
税务筹划后
增值税

5000000÷(1+3%)×3%=145631.07元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
5000000×(1-20%)×40%-7000=1593000元
5000000÷(1+3%)×1.5%=72816元
附加税

145631.07×10%=1456.31元
合计

145631.07+1456.31+72816=219903.38元
节税效果
1593000-219903.38=1373096.62元,节税比例高达1373096.62÷1593000=86.2%。

方 案 分 析

节税模式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将原来网红张小姐与公司A网红平台的“劳务关系”转换为“合作关系”。企业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网红的工作室账户中,网红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很多主播收入可观,于是他们也在学习明星避税,比如开自己的“工作室”,在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地区注册个人工作室,这样月收入低于10万的,就能免增值税,且个人所得税可以做到0.96%;月收入超过10万,综合税率也不超过6%。

其实个人工作室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为什么要成立自己的独资企业呢?因为税率不同!个人所得税是七级累进税率:而成立个独后,计算就按照五级累进税率表:这样缴纳的税有多大的差别呢?

如果改变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而是给A某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公司的名义和原有的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时可以核定一个较低税率,比如为10%。

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依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财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省了一道税,税负较低;大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准确核算利润,税务局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在合规合法的情况下又节约了用人成本。

此节税方案主要适用于高收入人士,来源于国内的非日常工薪固定的收入,比如: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如果按照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报酬”这个税目是需要缴纳40%的税率的收入。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优政策,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在缴纳以上税费之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款项即可自由支配。

结   语

税务筹划的方案有很多,当然前提条件是所选方案要合理,不能违法,这也是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同时更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都离不开具有合同、财务报表,做到有据可依,税务筹划不单单是财务问题,与多部门、多岗位都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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