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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税务报】“挖出”真实货主 捅破“买单配票”骗局 2019.10.22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0-26 23:04
标题: 【中国税务报】“挖出”真实货主 捅破“买单配票”骗局 2019.10.22

“挖出”真实货主 捅破“买单配票”骗局


2019年10月22日 版次:06        作者:孙宁 杨贤光 夏燕燕


拉上一帮亲朋好友,以自己注册或控制的9家外贸公司作为“出口退税平台”,利用实际控制的几家生产企业,从河南、北京、天津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外贸公司“买单配票”“货物低价高报”等手段,向税务部门申报骗取出口退税,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百余家企业,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亿元。

线索交叉——发现经营异常,涉嫌骗税

2017年底,原宁波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收到原开封市杞县国税局稽查局的一份协查通报,称杞县一家羊绒被服公司向宁波两家服装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杞县这家公司通过个人银行卡回流资金,嫌疑人已被抓捕。

检查人员获悉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正常下户,对这两家服装公司开展实地调查。检查人员发现,尽管企业负责人虞某、毛某笑脸相迎、有问必答,但能够感觉出热情之下一丝隐隐的慌乱和不安。

随着调查进一步展开,检查人员发现了一“小”一“大”的现象。一边是简陋的厂房,搁置在角落,几将报废的斑驳的生产设备;一边是通过宁波X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S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多家外贸公司,出口了近3000万元服装产品。检查人员翻阅其账簿,进一步发现在零水电费、零加工费发票的情况下,进项发票“布”“羊绒”等服装原料,与销项发票“成品服装”不匹配,企业存在明显的经营异常。

无独有偶,2018年初,X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打骗打虚专项案源。根据下发的线索表明,该公司涉嫌通过暴力虚开骗取出口退税。两股线索交叉,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高度警觉,X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对应的两家服装公司极有可能团伙作案,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的嫌疑。

数据研判——厘清人物关系,团伙作案


综合分析案件后,原宁波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并提请鄞州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派员提前介入调查。检查人员决定多方调查取证。先是结合防伪税控系统、发票电子底账等现有的多种信息化平台,调取涉案企业相关信息。在公安经侦大队的协助下,进一步筛选确认涉案企业、相关人员及其相互关系。

经信息数据研判发现,X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另外8家外贸公司,都是上述宁波两家服装公司和另一家服装公司的受票单位,还有多家外地企业,是包括X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外贸公司的共同“供货商”。

值得注意的是,9家外贸公司都直接或间接与台州人柯某有关。柯某在多家外贸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监事。就连没有直接关系的外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方某、毛某等,也与柯某关系密切。几家外贸公司的财务会计也基本上是同一个人。此外,涉案的9家外贸公司的其中的“供货商”——台州Y服饰有限公司、M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蒋某,系柯某的妻子。

在全面厘清了涉案人员的上下线关系后,检查人员将检查重点放在了资金流上。经过抽丝剥茧、层层推进,以及大量的数据分析后,发现涉案的9家外贸公司在收取外汇后全部结汇,合计取得1.48亿元人民币。结汇资金大多数马上经多次转账后,最终流向境内个人或外国人账户。从9家外贸公司结汇资金的流动特征分析,作为“供货商”的多家企业,基本上是进行“洗票虚开”的“空壳企业”。9家外贸公司将虚开的服装材料发票,在无实际生产能力的情况下,“洗”成服装发票,供给进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而3家服装公司的供票单位,在收到货款后,马上通过对公账户或个人账户,向作案团伙个人银行卡回流资金。

种种迹象表明,这3家服装公司和9家外贸公司存在团伙虚开骗取出口退税的嫌疑。

部门协作——调查真实货主,揭开真相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区域广,而且是团伙作案,调取的资料信息量大且繁杂。因此,2018年8月15日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真落实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坚持打“整体仗”,抓合成、合作、合力,主动加强与宁波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并于9月29日,与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成立了“9·29联合专案组”。各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协同作战。

对于该案来说,找到出口货物的真实货主,将对整个案件突破起到决定性作用。专案组人员通过宁波海关缉私局查私处提供的9家外贸公司申报出口时备案的货代公司资料,发现9家外贸公司的“多票出货”,都是由义乌几家货代公司和宁波C供应链公司负责的。其中,C供应链公司提供中国到迪拜“门到门”服务(包括迪拜清关配送)。这为日后发现国外清关的货值与国内报关出口货值差异,证实“货物低价高报”打下了扎实基础。

在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支持下,10月30日,税务、公安、海关3家单位抽调人员赴义乌取证,确保破案所需证据链要素在询问笔录中完整体现。专案组带着前期整理的几家外贸公司9单疑点出口业务资料,赶赴义乌XY进出口有限公司取证。XY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出口货运代理,货物运输线路是从义乌至迪拜。在大量的事实依据面前,XY进出口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黄某,承认这9单疑点出口业务,都是个人从义乌市场采购商品,无须办理出口退税的业务,其供货的真实货源地是温州永嘉,并非9家外贸公司提供的企业。

税务检查人员顺藤摸瓜,赴义乌几家关联货代公司,查找真实货主,货代中介“炒单”配货配票渐渐浮出水面。作案团伙中的赖某,以每单1000元的价格,从义乌几家货代公司购买不需要退税的货主信息,将不具有退税资格的出口货物,通过9家外贸公司虚假申报为一般贸易出口,然后找相关的服装生产企业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团伙“买单配票”的关键证据初步锁定。

同时,对C供应链公司的检查也传来了好消息。专案组人员对该公司业务经理李某实施调查询问,确认9家外贸公司出口的货物,都是外商在国内涉案地以外的地方采购的,报关所用的抬头都由柯某、赖某提供,即9家外贸公司的名称。其中,柯某在税务检查开始后,还要求李某将拖柜地址改成其妻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台州三门等地。

根据出口报关信息显示,作案团伙还有大量单子在新疆各口岸“出货”。专案组人员初步断定,有专人负责在新疆“买单”。专案组人员趁热打铁,兵分两路,马不停蹄地赶赴新疆喀什、伊犁等地的4个陆路口岸。在当地海关的通力协助下,调取了出关货物真实货主的详细信息。海陆双管齐下,团伙“买单配票”的关键证据进一步得到锁定。

同时,专案组对调取的数百个银行账户、近百万条银行交易信息逐一比对分析,进行资金梳理,确认涉案企业大量经营资金均来源于主要犯罪嫌疑人柯某、虞某等人的10余个个人银行账户,并很快查明涉案企业的虚假资金链、虚假发票流向。

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专案组基本查清了这个作案团伙的成员关系及违法犯罪事实。

迅速收网——捣毁非法窝点,集中抓捕


2018年11月28日,专案组在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挥的协调下,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河北、北京、安徽、宁波、三门等地一举抓获涉案人员22名,捣毁非法开票窝点5个,现场查扣赃款23余万元、个人信用卡100余张、公章60余枚,以及大量电脑和打印设备,彻底摧毁这个从买单、配票、套汇到骗取出口退税的台州籍犯罪团伙。

其中一家涉案企业的老板——虞某和毛某夫妇,在公司被调查后,立即切断在宁波的所有联系,租乘一辆黑车跑到云南省元谋县山区,改名换姓藏身在一家橘园,化身橘农躲避抓捕。在被民警抓获时,夫妻俩穿着破旧衣服,正在橘园里干活,风吹日晒下灰头土脸,满脸皱纹的样子,与原来做老板时留下的照片判若两人。


而在作案团伙中主要负责“买单配票”的货代人员赖某,在抓捕当天驾驶自己的私家车,从嘉兴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冲进农田,自己报警,通知交警前去处理,抓捕民警不费吹灰之力将其“捡到”。

虽然主犯柯某在集中抓捕当天逃脱,但是随着团伙中其他犯罪嫌疑人陆续交代违法事实,最终放弃侥幸心理,于2019年1月7日主动向宁波市鄞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查,2015年1月~2018年6月,柯某伙同虞某、赖某等人,通过9家外贸公司,以自设“空壳企业”,或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赖某等人向他人或货代公司“买单配票”。同时,采取伪造购销合同、货款资金回流、支付开票费等方法,从浙江、北京、河南、山东、天津、安徽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报关单,虚构出口货物货款,非法套购外汇,并通过海外关系人转账,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截至案发,涉案发票金额140余亿元,税额10多亿元,其中宁波涉案公司已骗取退税款约2590万元。

协同发力 寻踪觅迹

2019年10月22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黄佰桥

从成立专案组到实施抓捕,只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快查快办,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破获了一起以柯某、虞某为首,共计22名嫌疑人团伙实施的重大虚开骗税案。这也是宁波市税务局等部门迅速落实四部委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的一个重大成果。

一是充分发挥部门协同的整体合力。“9·29”专案涉案金额大、区域广,涉及全国 1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多个县(市),100多家企业,覆盖从产品生产、外贸出口再到出口退税的整个链条。作案人员团伙化、骗税环节专业化、作案手段隐秘化,调取的资料信息量大且繁杂。正是得益于四部门的协同发力,打破部门、层级、地区间信息壁垒,坚持打“整体仗”,才能在两个多月内快查快办,成功告破这起重大虚开骗取出口退税案。税务稽查负责梳理发票流、退税数据,以及部分资金流分析;海关缉私局根据税务提供的报关信息,追查货代及船务公司信息;公安经侦部门关注嫌疑对象活动轨迹;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则负责查询涉案企业及人员的全部账号信息,确保无一遗漏。在几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9·29”专案信息数据的快速收集、分析、共享和综合应用,迅速查明了涉案企业的跨区域团伙骗税嫌疑。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优势。此案无论是前期的案前分析、制订计划,查处过程中的数据比对、方案实施,还是后期的证据固定、完善,都充分利用了各种平台的税收大数据。税收大数据的优势还应进一步挖掘。此案总结的经验,建议在日常的出口退税管理中加以应用,如对不同外贸公司收用来自同一地区同一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金额加以分析,或反过来对疑点销货开票企业涉及对应的外贸公司进行分析,争取迅速发现企业违规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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