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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学习要点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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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1-4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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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学习要点摘录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学习要点摘录
1、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2、在【人员信息修改】页面,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目前仅允许对其中一项修改,不得同时修改。
3、若存在申报异常问题的,删除涉及人员的明细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开始逐月删除明细。
4、扣缴单位内同一纳税人同时存在身份验证通过和验证不通过信息的,导致该人员存在多个档案,需要纳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扣缴单位证明(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扣缴单位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并档业务。
5、更正往期申报时,为避免出现管理风险,扣缴客户端不允许新增人员并补报扣缴申报记录;若要新增人员,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6、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时,除了将人员整条申报信息删除情况外,不允许对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金额进行修改。若要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7、如果更正往期申报数据,需要对后期月份进行逐月更正。如果后期月份的本期收入、扣除等数据不存在错误,则按上述步骤进入更正申报界面,无需重新修改后期月份的申报数据,只需进入税款计算中,点击【重新计算】,重算当月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
8、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的,税款和滞纳金可通过客户端缴纳;涉及退税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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