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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锦鸡股份:控股子公司2015年变更为内资企业,实际经营期未满10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1-23 17:29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锦鸡股份:控股子公司2015年变更为内资企业,实际经营期未满10年...

【上市公司税讯】锦鸡股份:控股子公司2015年变更为内资企业,实际经营期未满10年,补缴已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265.39万元


锦鸡股份(300798.SZ)于2019年11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锦汇化工于2015年8月由中外合资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2006年5月成立),根据国税发[2008]23号规定,实际运营未超过10年、需补缴相关所得税。根据泰兴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核查情况》,锦汇化工于2015年补缴企业所得税265.39万元。

大力税手注:锦汇化工全称为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300798锦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19.11.11】详细披露如下: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36548&stockCode=300798&announcementId=1207077164&announcementTime=2019-11-11

(6)锦汇化工企业类型变更时,涉及所得税补缴且已完成补缴

锦汇化工成立于2006年5月,成立时为中外合资企业,2015年8月变更为内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的相关规定,锦汇化工实际运营未超过10年,其由中外投资变更为内资时候需补缴相关所得税。根据泰兴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关于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核查情况》,锦汇化工本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65.39万元,锦汇化工已于2015年完成所得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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