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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注意!8b超过10万元时报警了! - 增值税 - 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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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9-1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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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注意!8b超过10万元时报警了! - 增值税 - 税乎网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申报系统中取消附表2第8b行的税额超过10万元时需到税务局大厅进行申报的请示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回复时间:2019-11-11
问:根据增值税申报系统的填报要求,在增值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即附表2)时,需在项目“其他”(栏次8b)和项目 “(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扣税凭证”(栏次10)均填报当期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凭证份数、金额、税额数据。
而增值税申报系统提示当附表2第8b行的税额超过10万元时,需到税务局大厅进行申报。
我公司为按照鄂国税函〔2016〕75号规定在湖北省内汇总申报增值税企业,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需填报“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而公司在省内的分支机构众多,每月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超过10万的情况较为频繁,若每次都到税局前台申报将会给公司和税局前台工作人员带来较大工作负担。
鉴于以上情况,恳请贵局考虑公司实际困难,在增值税申报系统中对公司取消该项限制或者提高该项限制中的金额标准。
答: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文件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规定,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9.第8b栏“其他”:反映按规定本期可以申报抵扣的其他扣税凭证情况。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本栏“税额”中。
11.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综上所述,由于您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税收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其征管要求进行处理。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https://wsswj.hb-n-tax.gov.cn/
)——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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