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流企业办公用地是否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 字 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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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第四条的规定,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物流企业办公用地应按规定计征土地使用税。 所属层级:地方热点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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