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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次审计客户,计划对期初数发表保留意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3-5 21:31
标题: 首次审计客户,计划对期初数发表保留意见?

问题:

首次审计客户,由于公司在2012年刚形成规模,且2011年比较数审计上的难度,我们计划对期初数发表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单列当年数字。请问这中格式的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否有先例?在文字表述方面,该如何表示。


chenyiwei:

不知道你说的“在审计报告中单列当年数字”具体是指什么?如果是指后附的财务报表中只有本年数列,不列比较数据,则不仅是审计意见类型的问题,还同时涉及该财务报表是否应界定为“特殊编制基础财务报表”的问题,即此时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应认为是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已经对年初比较数据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则建议在后附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保留年初对比数的披露。

一般的年度财务报表属于1511号审计准则所指的“对应数据”,即其中的前期比较数据不构成一套独立的财务报表,因此通常情况下没有必要单独对本期数发表审计意见。如果发表保留意见,并且“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均与前期比较数据有关,且截至期末相关影响已经消除的,则事实上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不存在重大错报,但这一点在审计报告中无需单独提及。

具体的审计报告示例可参考1511号审计准则的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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