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标题:
发票的接受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收款人和复核人都为空的发票是否会被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4-12 23:30
标题:
发票的接受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收款人和复核人都为空的发票是否会被处罚?...
发票的接受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收款人和复核人都为空的发票是否会被处罚?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税务局的官方回复吧!
问: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只写了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都为空,请问对于这种情形是否会处罚?如果处罚,依据哪一条?是否是依照“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这一条?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上面有的栏目当然要填写。
1、自助机代开,收款人:法人,复核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代开机名称。
2、前台领取,如要求前台填写,则按纳税人要求填写,否则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前台操作人员。
3、EMS邮寄,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操作人员。
欢迎光临 深圳市欧凯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专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顾问、财务尽调、税务诊断等服务 (http://oukaics.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