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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注:上手股转价格调整后,买家再次转让时个税计税基础是?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6-21 00:06
标题: 关注:上手股转价格调整后,买家再次转让时个税计税基础是?

关注:上手股转价格调整后,买家再次转让时个税计税基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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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的个人股东张三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四,转让价是32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如果税务局认为价格不公允,调整计税价为10000万元。问:李四以后再卖A公司股权,计算个税时,是按当时购买股权时支付的股价3200万元扣除,还是按照计税价10000万元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第十六条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咨询对象:安徽省税务局
留言时间:202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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