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出资(增资)是否按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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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税务 | 【内蒙税务】公司将所持有的股权增加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是否按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6-19 A公司100%控股B公司和C公司,A公司将所持有C公司100%的股权对B公司投资, B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 100万元 A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100万元 问一下,A公司和B公司 分别交多少印花税? 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综上所述,A、B公司需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B公司如果资本公积增加,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建议您参考优惠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相关地方税费的通知》(内财税〔2019〕113号 )规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
宁波税务 | 【宁波税务】合伙企业自然人以股权出资征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06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3708684c92446748cd4979f86d85f17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两个自然人合伙人以其持有的另外一家公司的股权作价入资到合伙企业,两个自然人和合伙企业为本次出资行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下: 问题1:请问合伙企业和自然人是否需要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问题2:对自然人股权出资个人所得税是不是按照个人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行为,由本人自行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无须代扣代缴吧? 问题3:自然人以股权入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增加,因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金,其出资额与公司的实收资本本质不同,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账薄印花税?另外,因为目前没有合伙企业专用报表,向税务局报送报表时报送一般公司报表,合伙人出资在报表中体现在“实收资本”中,请问这种情况下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吗? 以上问题麻烦老师给出权威解答。万分感谢! 宁波市12366呼叫中心答复: 1、自然人合伙人以股权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分别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2、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个人为纳税人;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纳税人以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对外投资的,以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3、企业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会计科目的,不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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