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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三板税讯】澳坤生物:曾通过外部借款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年年末冲减...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7-25 11:56
标题: 【新三板税讯】澳坤生物:曾通过外部借款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年年末冲减...
【新三板税讯】澳坤生物:曾通过外部借款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年年末冲减应收账款4000万元,造成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2020年公司被山西证监局处罚30万,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各罚5万,另外10名高管各处以3万元罚款——冲抵的应收账款已于2018年作为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澳坤生物(831836.OC)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澳坤生物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年年末冲减应收账款4000万元,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局责令澳坤生物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李学功、总经理李亮、财务总监王俊兰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罚款;对另外10名高管各处以3万元罚款。
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及2018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梳理如下:
1)、2016年末两家客户欠应收账款共601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29日,澳坤生物对吉县澳坤有机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是3712万元;对襄汾县众鑫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襄汾众鑫)的应收账款是2300万元。
2)、董事长筹措资金4000万,2016年末两家客户收到、并于当日转入公司、用以冲抵上述应收账款4000元。澳坤生物董事长李学功与总经理李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俊兰商议,由李学功出面,筹措4000万元冲抵以上两家客户的应收账款。2016年12月30日,两家客户共收到上述4000万元资金并于当日转入澳坤生物。当日,澳坤生物收到后分别冲抵对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1700万元,对襄汾众鑫的应收账款2300万元。
3)、公司将4000万元作为对全资子公司澳坤科技投资转入、遂从澳坤科技投资方式转入正澳电力(经查询,正澳电力系澳坤生物实际控制人两侄子持股设立,已注销),正澳电力将该笔资金全部转出。2017年1月3日,澳坤生物将该笔4000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款转入其全资子公司山西澳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澳坤科技”)。同日,澳坤科技将该笔资金作为投资款转入临汾正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正澳电力”)。同日,正澳电力又将资金全部转出。
4)、2018年10月公告予以纠正(未披露原因)、调增已冲抵的应收账款4000万、作为会计差错予以更正。2018年10月31日,澳坤生物发布公告,对2016年年报中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情况进行更正,其中,调增应收账款4000万元,补提坏账准备800万元,调减当期净利润800万元。
《[临时公告]澳坤生物: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补发)》【2020-07-24】详细披露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0】03号
收到日期:2020年5月11日
生效日期:2020年3月27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当事人: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坤生物),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学功,男,1954年3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亮,男,1983年11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总经理。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王俊兰,女,1968年3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国林,男,1972年8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陈永伟,男,1972年8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温植成,男,1981年2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范晓东,男,1981年11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李慧,女,1978年11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李连高,男,1987年10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董事。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安国辉,男,1982年9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李哲,男,1982年4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范志伟,男,1980年1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监事。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
段文陵,男,1954年1月出生,时任澳坤生物副总经理。住址:山西省襄汾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澳坤生物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截至2016年12月29日,澳坤生物对吉县澳坤有机苹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是3712万元;对襄汾县众鑫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襄汾众鑫)的应收账款是2300万元。澳坤生物董事长李学功与总经理李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俊兰商议,由李学功出面,筹措4000万元冲抵以上两家客户的应收账款。
2016年12月30日,两家客户共收到上述4000万元资金并于当日转入澳坤生物。当日,澳坤生物收到后分别冲抵对吉县苹果的应收账款1700万元,对襄汾众鑫的应收账款2300万元。
2017年1月3日,澳坤生物将该笔4000万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款转入其全资子公司山西澳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坤科技”)。同日,澳坤科技将该笔资金作为投资款转入临汾正澳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澳电力”)。同日,正澳电力又将资金全部转出。
2018年10月31日,澳坤生物发布公告,对2016年年报中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情况进行更正,其中,调增应收账款4000万元,补提坏账准备800万元,调减当期净利润800万元。
综上,澳坤生物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在2016年年末冲减应收账款4000万元,且其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及关于货币资金增长的原因等存在虚假记载。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以下决定:责令澳坤生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学功、李亮、王俊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李连高、陈永伟、李国林、温植成、范晓东、李慧、安国辉、李哲、范志伟、段文陵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否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法律法规,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0]03号》
山西澳坤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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