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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DDP模式下自营出口,如何确认主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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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17-10-2 22:09
标题:
生产企业DDP模式下自营出口,如何确认主营收入?
生产企业DDP模式下自营出口,如何确认主营收入?
问题:
一、背景:1、某生产企业DDP模式下自营出口,承担出口报关费用(没有关税)A、海上运输费B、保险费C、客户所在国进口关税D、客户所在国进口增值税E、客户所在国进口清关费用F。
2、客户与该企业约定,付款给企业P=产品生产成本+合理利润+A+B+C+D+E+F
二、疑问
1、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确定为多少:
(1)收入:产品生产成本+合理利润+A+B+C+D+E+F,相应A+B+C+D+E+F都记入销售费用?
(2)收入:先按产品生产成本+合理利润+A+B+C+D+E+F做收入,然后A记入销售费用,B+C+D+E+F 再冲减了销售收入,实际等于产品生产成本+合理利润+A确认收入。
chenyiwei: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问题。其关键是判断这些费用是否仅仅是代收代付。
如果合同只约定一个总价,且承运人、保险公司、报关中介机构等均由出口商自行选择、自行与相应的服务提供商谈判确定价格,承担价格变动风险的,则应按总额法,即你说的第一种做法。
如果承运人、保险公司等由进口商指定,运费、保险费等也由进口商和对方直接谈判确定,本企业(出口商)只是代收代付和代办手续,则可能采用净额法(类似于你说的第二种方法)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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