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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久其软件: 全资保理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应收保理款逾期金额达1.1亿...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9-6 13:11
标题: 【上市公司税讯】久其软件: 全资保理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应收保理款逾期金额达1.1亿...
【上市公司税讯】久其软件: 全资保理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应收保理款逾期金额达1.1亿元、已计提坏账金额0.71亿元——其中两逾期债务人共同实控人石某等通过私刻公章、虚构贸易合同,利用保理融资形式实施诈骗(欠子公司1亿元),子公司已提起申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已获受理
久其软件(002279.SZ)于2020年8月27日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久金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应收保理款原值为11,860万元,其中逾期金额11,060万元,已计提坏账金额7,140.15万元。针对应收保理款部分逾期的情况,公司已诉诸司法途径。
其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久金保对中新能业的应收保理款6,000万元、对华科光辉的应收账款4,000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在向该两名应收保理款逾期债务人中新能业及华科光辉维权的过程中,发现逾期债务人存在造假嫌疑;并且其实际控制人石某峰已因涉嫌多起债务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海淀区检察院认为“融资款项未获得证据证明被私人侵占”,决定对石某峰不起诉。
久金保认为,石某峰等人通过私刻公章、虚构贸易合同,利用保理融资形式实施诈骗的特征明显,给久金保造成了经济损失,遂提起申诉、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已获受理。“公司在维权过程中,发现逾期债务人中新能业与华科光辉存在造假嫌疑,并且据悉其实际控制人已因涉嫌多起债务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久金保亦按要求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20年4月16日,久金保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京海检二部科技刑不诉[2020]37号)。海淀区检察院认为“融资款项未获得证据证明被私人侵占”,决定对石某峰不起诉。2020年4月22日,久金保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递交了《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久金保认为,石某峰等人通过私刻公章、虚构贸易合同,利用保理融资形式实施诈骗的特征明显,并且涉及金融机构众多,不仅给久金保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久金保作为申诉人,请求市检一分院查明案情,撤销海淀区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并依法对石某峰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久金保于报告期内收到市检一分院发送的通知,市检一分院依法受理了上述申诉事项。”
《久其软件002279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8.27】详细披露如下:
久其软件:2020年半年度报告.PDF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久金保应收保理款未决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6日,公司之子公司久金保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中新能业、华科光辉及相关担保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2,600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管理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9日立案,并于2020年5月9日出具民事判决书,要求中新能业及其相关方偿还前述保理融资本金及相关利息、管理费等。
2019年3月12日,久金保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对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中新能业进行起诉,要求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管理费共1,246.20万元;同时,要求偿还保理融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管理费共1,908.9330万元。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9日立案。针对案件进展的综合考虑,2019年7月17日,久金保向该法院撤诉。
截至2020年6月30日,久金保对中新能业的应收保理款6,000万元、对华科光辉的应收账款4,000万元尚未收回。公司在维权过程中,发现逾期债务人中新能业与华科光辉存在造假嫌疑,并且据悉其实际控制人已因涉嫌多起债务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久金保亦按要求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2020年4月16日,久金保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区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京海检二部科技刑不诉[2020]37号)。海淀区检察院认为“融资款项未获得证据证明被私人侵占”,决定对石某峰不起诉。2020年4月22日,久金保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递交了《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书》。久金保认为,石某峰等人通过私刻公章、虚构贸易合同,利用保理融资形式实施诈骗的特征明显,并且涉及金融机构众多,不仅给久金保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久金保作为申诉人,请求市检一分院查明案情,撤销海淀区检察院下发的《不起诉决定书》,并依法对石某峰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久金保于报告期内收到市检一分院发送的通知,市检一分院依法受理了上述申诉事项。
……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2、全资子公司久金保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应收保理款原值为11,860万元,其中逾期金额11,060万元,已计提坏账金额7,140.15万元。针对应收保理款部分逾期的情况,公司已诉诸司法途径。2020年5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要求中新能业偿还借款本金2,600万元以及利息服务费等。此外,公司在向应收保理款逾期债务人北京中新能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维权的过程中,发现逾期债务人存在造假嫌疑;并且其实际控制人石某峰已因涉嫌多起债务纠纷被公安机关立案,久金保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了证据线索。2020年4月16日,久金保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对石某峰的不起诉决定书。2020年4月22日,久金保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递交了申诉书,并于6月初获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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