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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山科智能:智能计量产品或系统均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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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9-20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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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税讯】山科智能:智能计量产品或系统均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
【上市公司税讯】山科智能:智能计量产品或系统均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7-2019年报告期累计收到退税款3833.63万元
山科智能(300897)于2020年9月14日发布招股书,披露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智能计量产品或系统均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2017-2019年报告期累计收到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3833.63万元。
1)、计算退税方式。财税[2011]100号文)的规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发行人对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进行计算。
2)、退税流程: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逐个核查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并核查项目硬件成本及硬件收入,核定嵌入式软件收入及应退税额,并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确认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金额。公司软件销售收入对应的软件产品均取得检测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均属于符合软件退税条件的产品。
大力税手附:2019年7月24日起,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不再作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证明材料。
参照《【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不再作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证明事项 2019.8.1》: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25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第9项“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自该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该项证明原用途为:“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取消后,办理方式改为:“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山科智能30089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9.14】详细披露如下:
2、软件增值税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的规定,发行人产品作为嵌入式软件产品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发行人软件增值税退税分别为1,295.16万元、1,227.31万元及1,311.1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45%、19.74%及17.32%。虽然发行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占各期利润比例较高,但该政策系国家政策,行业内的企业相关含有嵌入式软件的产品同样享受相关政策。
若未来国家对于软件增值税退税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或者发行人产品被认定无法享受软件增值税退税,则将可能增加公司的税负,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
(二)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文件规定,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均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嵌入式软件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的规定,满足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发行人有新的软件,需要先到税务局备案,提交备案表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税务局审查后可以申报退税。报告期内,公司软件销售收入对应的软件产品均取得检测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均属于符合软件退税条件的产品。
发行人销售的产品为嵌入式软件产品,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的规定: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发行人对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嵌入式软件产品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逐个核查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并核查项目硬件成本及硬件收入,核定嵌入式软件收入及应退税额,并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确认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金额。
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智能计量产品或系统均按嵌入式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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