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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疫情社会保险减免会计处理-社保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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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12-27 22:46
标题:
疫情社会保险减免会计处理-社保减免
本帖最后由 欧凯财税 于 2020-12-27 22:47 编辑
问题:
各地纷纷出台疫情减免社保费用的政策,对于减免部分是适用政府补助准则(同时确认费用和其他收益)还是不进行处理(费用和收益均不确认)呢。个人理解由于没有直接的资产转移,所以不应按照政府补助准则,就是既不确认费用,也不确认收益,但是不按照政府补助准则可能会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相关未确认的费用和收益是否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还是费用属于经常性的,收益属于非经呢?
chenyiwei :
基本赞同你的意见,倾向于“既不确认费用,也不确认收益”。此类社保减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 ... 5409033&pid=9143174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0-12-27 22:47
chenyiwei:
社保具有“准税收”性质,因此直接减免的社保不属于政府补助,直接按减免后的实际应缴金额计入成本费用,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即可。
前期已缴纳的社保后续获得退回的,冲减当初这部分社保计提时所计入的成本费用科目。
https://bbs.esnai.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5412561&pid=915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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