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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果品公司从某甲购买水果,通过挑选、包装、冷藏等处理后,... [打印本页]

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1-6-13 21:21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果品公司从某甲购买水果,通过挑选、包装、冷藏等处理后,...

果品公司从某甲购买水果,通过挑选、包装、冷藏等处理后,择机销售。果品公司与某甲纯属商业购销关系,请问果品公司销售水果收入,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吗?

留言时间:2021年04月19日 答复时间:2021年04月19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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