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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凯财税 时间: 2021-6-20 10:28
标题: 【预披露税讯】孩子王:因采购议价能力强、返利金额逐年提升,近三年供应商返利调...
【预披露税讯】孩子王:因采购议价能力强、返利金额逐年提升,近三年供应商返利调减成本共33.21亿元,使得毛利增加约47%
孩子王(A20343.SZ)于2021年6月11日发布招股书,披露2018-2020年报告期供应商返利累计34.52亿元、其中调减成本33.21亿元。2018-2020年分别为91,992.47万元、124,011.11万元和129,229.58万元。其中,因供应商返利调减成本使得公司毛利增加的金额占毛利总额的比例为44.15%、47.46%、48.91%(年均47%),占比较高,公司称,主要系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采购规模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也不断增强,导致返利金额也相应提高。供应商返利是在双方对账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计算并由供应商确认,供应商出具扣除返利(需体现票面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公司、并以此进行结算,在供应商返利确认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科目。
1)、供应商返利金额。
2)、结算及财税处理。
项目 | | | |
| 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及返利抵减金额(在票面以负数列示)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公司按照票扣后金额确认进项税。报告期税率为13%-17%。 | 公司每月按合同约定条款按照销售额或采购额确认返利金额。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并结合实践操作,对供应商返利采取票面折扣的方式进行结算,即:供应商出具扣除返利(需体现票面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公司,进行结算。 | 公司采购过程中的供应商返利,在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之间进行分摊,冲减存货或主营业务成本。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2021-6-11】详细披露如下:
(2)供应商返利
为扩大市场占有率,供应商一般会根据公司的预计采购规模,商品销售规模以及提供的支持,给予一定比例的返利。供应商返利的定价方式及规则如下表所示:
公司与供应商一般每年通过协议方式对返利和供应商服务的定价标准、结算模式等条款进行约定;不同的供应商因商品类型、合作模式、采购规模、推广需求等不同而在返利条款和服务条款设置方面存在差异,同一供应商也会参考商品历史销售情况、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及内部品牌推广规划在不同年度对返利条款和服务条款进行调整,但报告期内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服务和返利条款不存在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服务收入和返利的具体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服务业务形成的毛利分别为23,405.43万元、40,998.44万元和和50,827.05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1.82%、16.78%和20.31%,供应商服务贡献的毛利逐年提升。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全渠道营销网络的构建、会员体系的完善,供应商更愿意加强与公司的全方位合作,以促进其自身品牌商品的销售规模,提高客户对其品牌商品的忠诚度。由于供应商服务业务量逐年增加,而此类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导致毛利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返利金额分别为91,992.47万元、124,011.11万元和129,229.58万元。其中,因供应商返利调减成本使得公司毛利增加的金额占毛利总额的比例为44.15%、47.46%、48.91%,占比较高,主要系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采购规模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也不断增强,导致返利金额也相应提高。
公司每月按合同约定条款按照销售额或采购额确认返利金额。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并结合实践操作,对供应商返利采取票扣的方式进行结算,即:供应商出具扣除返利(需体现票面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公司,进行结算。因此,供应商返利是在双方对账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基础计算并由供应商确认,公司以供应商的对账单、开具的相关发票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有关规定在供应商返利确认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科目。
期末,尚未结算的供应商返利在其他应收款中列示。上述反映在其他应收款中的返利金额,系公司与供应商按照实际交易金额及返利比例计提尚未结算的部分,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末,应收供应商返利余额分别为4,867.68万元、3,392.48万元和7,713.10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应收供应商返利余额已陆续收回。
综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并经供应商确认按月确认和计提返利金额,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应收供应商返利为根据实际交易金额计提未结算部分,符合确认条件。
公司供应商服务收入与供应商给予的返利区分情况如下:
(1)公司与供应商在协议中对于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供应商返利比例及结算方式均有明确约定:其中,供应商返利涉及商品返利、物流配送、会员营销支持、经营支持等条款;供应商服务涉及会员开发服务、推广宣传、会员互动、数字化工具服务等条款。
(2)财务核算有明确区分:公司确认并计提供应商返利金额后在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中分摊,采取票扣(在票面以负数列示)的方式进行结算;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服务,在服务提供完毕时确认收入,采取账扣或汇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3)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定期进行对账:根据公司与各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公司针对返利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均有明确区分。
因此,供应商服务收入与供应商给予的返利不存在混淆情形。
供应商服务收入与供应商给予的返利在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差异情况如下:
综上,上述供应商服务和供应商返利能够准确区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分别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相关处理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服务收入和供应商返利合计对应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注:报告期内,供应商 G 通过指定代理商向公司销售商品,同时作为品牌商与公司直接开展推广宣传等供应商服务业务,因此计算采购占比时采购额为公司与供应商 G 代理商的采购额。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服务收入和供应商返利合计对应的前五大供应商相对稳定。其中,不同的供应商因商品类型、合作模式、采购规模、推广需求等不同而在返利条款和服务条款设置方面存在差异,同一供应商也会参考商品历史销售情况、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及内部品牌推广规划在不同年度对返利条款和服务条款进行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个别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少但返利和服务收入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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